2023共建“一带一路”:十年征程再出发******
作者:刘倩(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副院长)马鑫(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共建“一带一路”是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项重大国际合作倡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并提出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强劲动力。
“一带一路”建设成就显著
推动共建国家“联通”水平持续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时强调,把基础设施“硬联通”作为重要方向,把规则标准“软联通”作为重要支撑,把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作为重要基础。2022年,在推动共建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可谓硕果累累。雅万高铁作为东盟第一条高速铁路试验运行,柬埔寨第一条高速公路正式通车;2022年前11个月,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同比增长18.9%,中欧班列开行数量和发送货物标箱分别同比增长10%和11%以上。同时,中国积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领域对接合作,已有超过三分之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中国标准,中国行业或企业在全球市场主导能力显著提升。
引领中国“开放”能力不断增强。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对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推动和引领作用。2022年1至10月,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1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7%;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正式生效,累计与32个共建国家和地区签署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协议,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中国“一带一路”合作伙伴不断增多,关系日益巩固,正在稳步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带动全球国际合作“范式”效应日益凸显。“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近十年来,中国经验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广泛影响。“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目标,已经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截至2021年底,中国企业在共建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累计投资超过430亿美元,为当地创造了34万多个就业岗位;截至2022年8月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约12万亿美元。共建“一带一路”作为一种秉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理念的可持续性国际合作新范式,日益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必将为全球发展贡献更多持久动能。
“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要求
2023年,大国竞争博弈加速升级,多重冲击对全球经济造成压力,世界经济增速将进一步放缓,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增长前景日趋分化,全球治理面临新的挑战。客观形势对“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了新的期待和要求。
共建“一带一路”应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大战略部署以来,“一带一路”建设统筹推进东西部对外开放,实施自贸区战略,为推动双循环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双循环具有对更深层次改革、更高层次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追求,这与共建“一带一路”的要求和目标高度契合。共建“一带一路”一方面带动了国内商品和要素的市场流通;另一方面打通了国内外商品、要素大市场,优化配置国内国外各种资源,让国内外市场和资源互为促进、互利共赢,共同创造价值。今后,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双循环支撑通道,通过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各类资源与要素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快速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各经济运行环节更加有效衔接;要鼓励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积极布局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要不断优化内外联通的区域布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新格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助力全球经济复苏。
着力以“一带一路”带动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建“一带一路”恰恰是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契机、平台和抓手。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意味着开放的重点将由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从以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为主的开放向规则导向的制度开放转变。同时,为适应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放措施要从单纯关税减免向规则、标准等领域延伸。这就要求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要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扩大外资市场准入;要通过自贸试验区开展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实践,努力在一些行业率先尝试对接国际贸易规则,打造制度创新和开放窗口;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通过制度型开放扩大对全球多边规则框架的影响力,积极参与并推进世界多边贸易体制改革,掌握与自身地位相适应的话语权。
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要聚焦重点。2023年,世界动荡仍将持续。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关键在于优化发展路径,持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开展。在重点领域,要大力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推进智能制造产业发展,通过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构建数字合作平台,缩小数字鸿沟,使数字经济成果普惠于民;要大力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聚焦绿色能源、绿色基建、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推进多边合作机制对接,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国际合作;要大力推动“健康丝绸之路”建设,把中国在抗疫合作、疫苗研发、救治方法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在“一带一路”沿线推广,落实疫苗无偿援助承诺,为“心联通”奠定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在重点区域,要通过实施自贸区和自由港项目建设,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次区域经济发展。在重点项目,要聚焦民生工程,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共建国家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深化“一带一路”合作提高当地居民的满意度,与有关国家实现在全球治理领域的互利共赢。
中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实践表明,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2023年,共建“一带一路”必将在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国际合作的生动实践中开启新征程。中国将继续以自身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增添新动能。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2版)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⑱统筹发展和安全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作者:普蓂喆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会议着重强调了“安全”,从过去 “稳产保供”上升到“稳定安全供给”,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农业领域的重要体现。
统筹发展和安全,既是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重要实践要求。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和超预期因素冲击,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要更加注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安全底线,也要破除桎梏、推动高质量发展。
粮食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扎实
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做到让14亿多人吃得饱、吃得好,保供基础扎实。
粮食保供制度完备。我国历来重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中央一号文件等顶层政策将其置于突出位置,并把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都有战略布局、系统规划。形成了“辅之以利、辅之以义”的支持体系,出台《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等应急办法,兼顾常态化保供与应急保供。
粮食供给数量充足。粮食产量连续十九连丰,连续八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自2003年以来,粮食产量2-3年登上一个千亿斤新台阶,从4.5亿吨到5亿吨用时3年,5亿吨到5.5亿吨用时3年,5.5亿吨到6亿吨用时2年,6亿吨到6.5亿吨用时3年。其他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品种更加丰富多样。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蔬菜、水果生产国,猪肉产量常年在5400万吨左右,禽肉产量常年保持产大于需,牛羊肉产量在1200万吨以上,水产品产量约6500万吨。
粮食生产能力较强。紧抓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提升良种良法、农机装备水平。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9亿亩,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形成一大批一季千斤、两季吨粮的优质良田。作物良种覆盖率超过96%,水稻、小麦种子自主率达100%。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养殖水平提高,良种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粮食流通韧性提升。建成八大粮食物流通道、“两横、六纵”粮食物流重点线路,形成成熟的现代粮食物流格局和运输网络,建成集应急供应网点、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应急储运企业、国家级粮食市场信息直报点和地方粮食市场信息监测点于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粮食、猪肉、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不断完善,发挥了调节供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调节器”作用。
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把握好四方面关系
在新发展阶段,要辩证看待以下四方面关系,妥善处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领域的“痼疾新患”,形成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的良好局面。
统筹“系统性”与“优先序”。保供制度设计需要系统思维,措施要明确优先序。农产品保供具有多对象、多环节、多部门、大范围、长周期等复杂特征,保供顶层设计上要有系统性考量。系统保护生产能力、加工能力、流通能力和农资产能,构建多部门协作机制。保供措施上,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要点、财政资源压力、政策实施效率,要明确措施优先序,避免“撒胡椒面”。聚焦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部分,补齐关键短板,打造战略高地。
统筹“质”与“量”。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要更加安全,需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从地、技、利、义等方面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要以量变的积累实现质变,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推动优质品种研发培育,调整调优种养结构,继续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统筹“技”与“策”。深挖技术与政策的支持潜力,协调配合形成更大合力。全面部署种业种源、农机农艺、农业颠覆性技术等领域,推动“藏粮于技”战略、种业振兴行动落实落地、抓出成效。以政策性信贷、政策性保险优化农业支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协调地方粮食安全责任分工,健全利益补偿机制,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形成技术研发与政策支持合力,推动重大技术研发和应用,切实培育关键战略能力。
统筹“国内”与“国际”。我国消费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国内外生产成本倒挂等因素,使利用国际市场平衡、调剂和满足国内需求成为一种长期对策,迫切需要深化国际农业合作、寻求稳定的农产品贸易渠道。依靠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首先要做到以我为主、立足国内,“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再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同时防范国际农产品市场风险、加强战略性布局,更好地构建进口粮食供应链。
(本文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北京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研究”(22LLGLC068)的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